2024年7月9日,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某卫生院时,发现其此行为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执法部门责令其立即停用相关设备,并处以罚款。
2024年9月29日,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安化某医院,发现其5台“单人用透析装置”未标明有效期,1台“超声诊断设备”超期使用(制造日期2015年11月,有效期7年),且没办法提供相关资质和购进文件。执法部门没收设备及违法来得到的5.9万元,并罚款30.9万元。
![]()
之前知知有发布过:内蒙古一家医院因使用过期电极片被罚,卫健委对此进行了立案调查,涉事医生和护士也被解聘。
许多医务人员对此表示不解,认为即使仪器过期了仍能够正常的使用,上升到立案调查甚至解聘的程度是否过于苛刻。
![]()
话虽如此,一旦检查中被发现使用过期仪器,那肯定是要被罚的!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医疗器械使用单位不得使用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
医保对设备有效期的关注,目前更多的集中在中医科和康复科的理疗设备上,在现场检查医院设备时会要求医院提供设备资质资料(注册证、许可证、购买时间)等。
![]()
2024年2月,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分局查处辖区一诊所超期使用两台特定电磁波谱治疗器(TDP或“烤灯”),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执法人员发现,该诊所负责人和设备使用人误认为设备未损坏即可接着使用。然而,超期使用特定电磁波谱治疗器可能会引起发热板损坏、元件氧化,甚至短路漏电,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
2024年3月,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夏区分局在检查中发现某医疗机构涉嫌使用过期医疗器械。
执法人员在该机构针灸室查获两台过期特定电磁波治疗器(即“烤灯”),用于针灸理疗后的消炎止痛。这两台设备出厂于2019年8月,有效期3年,现已过期。因科室负责人不在场,没办法提供进货资料和合格证明,执法人员依法扣押设备并展开调查。
![]()
早在2021年6月,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检查发现某中医门诊部使用超期特定电磁波治疗器。
执法人员查明,该门诊部13台电磁波治疗仪(生产日期为2017年3月和2月)均已超过3年有效期,设备外观老旧,仍用于针灸理疗后的消炎止痛。按规定,超期医疗器械应不再使用并更新。
门诊部负责人承认设备购自正规生产厂家,但在有效期管理上疏忽,且以为只要设备维护得当,在没有损坏的情况下超出期限仍有治疗作用,直接报废太可惜了。
(1)电磁波治疗仪等器械超期使用易导致发热盘损坏、线圈老化等问题,影响疗效且可能会产生热、非热及积累效应,破坏人体平衡。另外,机身损坏还存在发热及漏电风险。
(2)特定电磁波治疗器等有源器械,即使未使用也会老化,生产企业常用加速老化试验验证其有效期,该期限是基于存放时限的验证结果确定的。
(3)医疗设施维护旨在确保其在常规使用的寿命内状态良好,但寿命由产品结构决定,理想条件下有最大时限,维护不当可能提前报废,但不会因维护良好而延长。